| 刘从岭 | 党组书记、局长 | 负责区文新局全面工作。 |
| 牟明 | 调研员 | 协助局长做好相关工作。 |
| 王龙绪 | 副局长 | 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区文化市场管理所。 |
| 牟宝林 | 副局长 | 负责群众文化、非遗保护、文化宣传、职称评定、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
| 朱朝辉 | 副调研员 | 负责政工、党建、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
| 于文军 | 副调研员 | 负责文物保护、文化人才、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区文物管理所;协助刘从岭同志分管局办公室工作。 |
| 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
| 职能: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化活动的协调、督导、检查;负责党群、人事、政务公开、文电处理、信息宣传、档案、建议提案办复、信访、会务接待、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 ||
| 办公电话: | 0532-87610793 | 投诉电话: | 0532-87610793 |
| 传真号码: | 0532-87610793 | 办公时间: | 9:00-.17:30 |
| 办公地址: |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 邮编: | 266100 |
| 电子邮箱: | qdlcwenhua@163.com | 排序: | |
| 网址: | |||
| 机构名称: | 李沧区文化馆 | ||
| 职能: |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先进文化,通过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运用文化艺术手段向全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2、负责全区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大型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负责基层群众文化的策划、组织、辅导及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3、具体负责全区三级文化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文艺队伍。4、 负责各街道办事处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常年深入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搞好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5、繁荣艺术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6、做好民间文化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 办公电话: | 0532—66870909 | 投诉电话: | 0532—87610793 |
| 传真号码: | 0532—66870909 | 办公时间: | 9:00-17:30 |
| 办公地址: | 李沧区延川路17号 | 邮编: | 266100 |
| 电子邮箱: | licangquwenhuaguan@163.com | 排序: | |
| 网址: | |||
| 机构名称: | 李沧区图书馆 | ||
| 职能: |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地为社会服务,为读者服务。2、拓宽图书流通渠道,提供个人、集体借书服务项目;开放成人、儿童、缩微资料阅览场所;强化馆外流通服务,在重点乡镇及学校设立图书流通站,为重点读者、重点科研项目进行课题跟踪服务。3、抓好图书宣传和辅导工作。定期开展专题书刊展览;抓好图书馆宣传周及各种读书活动,开展读者报告会、讲评会、座谈会等,辅导读者了解和使用馆藏。加强基层辅导工作,除集中培训基层图书管理人员外,经常深入到基层图书馆(室)进行业。4、搞好参考咨询工作,收集、编制各种通报性、专题性的节目、索引、文摘、快报等资料供读者参考、接受读者的咨询、为读者释疑解难。5、抓好图书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图书登记制度,准确明细图书馆藏总量、种类、馆藏利用率、保障率、流通率、拒借率等。6、搞好图书采编工作,要依据统计信息和读者倾向,拓宽书刊、文献资料的采购、征集、交换、赠送等渠道,抓紧整理,编制目录,及时下放流通。抓好文献流的整序,对流失于社会或个人手中的文献资料,采取合理方式收归入藏,使其更好地为全社会服务。7、做好图书文化遗产保存工作,不间断地收集整理保存国家及地方的文化典籍和有价值的图书资料,使人类文化遗产能够永久地得以利用,以造福于后人。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 办公电话: | 0532-66871668 | 投诉电话: | 0532-87610793 |
| 传真号码: | 0532-66871668 | 办公时间: | 8:30-17:00 |
| 办公地址: | 李沧区永年路20号 | 邮编: | 266100 |
| 电子邮箱: | lctsg@126.com | 排序: | |
| 网址: | |||
| 机构名称: | 李沧区文物管理所 | ||
| 职能: | 1. 宣传、执行有关文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2. 对区域内的文物资源进行普查登记。3.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等级报审和保护管理工作。4. 对可移动文物进行征集、鉴定或品级报审工作,指导和监督文物的经营活动。5. 对馆藏文物进行鉴定、建档、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和研究。 6. 指导、监督有关单位管理、保护和修缮文物。7.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8. 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9. 文物保护管理方面的其它职责。 | ||
| 办公电话: | 0532—87681139 | 投诉电话: | 0532—87610793 |
| 传真号码: | 办公时间: | 9:00-17:30 | |
| 办公地址: | 李沧区延川路17号 | 邮编: | 266100 |
| 电子邮箱: | lcqwss@163.com | 排序: | |
| 网址: | |||
| 机构名称: | 李沧区文化市场管理所 | ||
| 职能: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李沧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调查研究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状况,监督执行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法规。2、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3、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李沧区域内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营业性演出团体;个体演员(备案);演出经营场所(备案);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印刷企业;复印打字经营场所;图书经营单位;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设立、变更的审批以及年审换证工作。4、负责文化、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统计报表、信息上报、档案的录入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工作。6、联系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网吧行业协会,指导协会开展业务活动。 7、负责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综合治税和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 ||
| 办公电话: | 0532-87657693 | 投诉电话: | 0532—87610793 |
| 传真号码: | 办公时间: | 9:00-17:30 | |
| 办公地址: |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 邮编: | 266100 |
| 电子邮箱: | lcwhgl@163.com | 排序: | |
| 网址: | |||
| 机构名称: | 李沧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 ||
| 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集中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察权。(3)负责组织全区性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查处“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4)负责查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版权、网吧、娱乐、演出、美术品、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5)承担区“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
| 办公电话: | 0532-87636698 | 投诉电话: | 0532—87636698 |
| 传真号码: | 办公时间: | 9:00-17:30 | |
| 办公地址: | 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 邮编: | 266100 |
| 电子邮箱: | 排序: | ||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