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招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速录基础者优先考虑;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录用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金水路1305号)政治处(401房间) 3 、报名方式 采用 现场报名 方式,必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
局属各单位: 根据考录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已结束,现将48名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自报到之日(2017年10月18日)起计算,待遇不低于青岛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后实习期一年,根据幼儿园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待遇,并由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习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报到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幼儿园负责通知。 附件:《2017年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人员情况表》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 2017年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公开招聘 幼儿教师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考号 报考职位 1 李笑梅 37068219830330**** 20170103 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 2 王苗苗 37021319930825**** 20170107 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 3 栾婷婷 37021219900319**** 20170187 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 4 郝雨妍 32032119960403**** 20170109 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 5 袁翔 37020519951023**** 20170134 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 6 赵慧 37021419901031**** 20170132 李沧区部分幼儿园-幼儿教师 7 朱琳 37021319920823****...
一、招标概况 地点: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 内容:1.展厅理念策划2.形象迎宾区、企业展示区、双创展示区设计;3、多媒体设备安装等。 二、报名条件 凡具备丰富的展厅策划、设计及施工经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满足执行本展厅设计要求的策划及设计类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三、文件获取 1.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0 月16 日至2017年10 月20 日(9:0011:30,13:3017:00),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园区营 销策划部报名。逾期送达的投标资料不予受理。 2.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施工资料等。 四、相关事宜 2017年10 月 23日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同时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实地察勘、方案设计、开标评标等相关事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经理 电 话:0532-55692218 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按照关口前移、监管下沉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李沧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责任心强、综合水平较高的安全生产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街道专职安全生产协管员33名。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愿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党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具有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 4.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环境工程、电气技术、化工相关专业、安全科学及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录取; 5.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和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具有相关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的可以放宽条件。 以下五类人员将不予聘用: 1.受到各类刑事和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
各区市物价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黄岛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医疗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本市实际,放开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为:特需病房、国际门诊、异地会诊、国际远程会诊、出院服务。(项目内容见附件一) 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合理制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均以合同方式约定。 三、特需病房指医疗机构设置的向社会提供的设施条件达到较高配置标准的单间或套间。特需病房床位数与公立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不超过10%。专业特种病房(特指精神病房、危重灼伤病房、层流洁净病房、监护病房、特殊防护病房等)不得设特需病房。 四、三级公立医...
各区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黄岛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鲁价格二发〔2017〕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规定程序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各医疗机构接此通知后,要全面清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凡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且未经评审立项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组织评审论证。 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评审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由市卫生计生部门会同价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每年评审两次,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组织评审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卫生计生部门对准予立项的项目,需就立项理由、价格水平以及专家组名单等向物价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具体见附件二),由价格主管部门于一个月内审核确定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等,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 各医疗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科室)要切实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及时报送评审本单位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意见》(鲁建住字〔2015〕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物价局 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建设进度组织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424套,其中保利香雪山项目49套(十梅庵路15号),海尔博悦兰庭项目116套(东川路8号),万科生态城二期项目391套(李沧区宾川路51号),上臧炉房项目855套(李沧区宾川路99号)。其他剩余房源13套 二、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李沧区在2017年10月27日之前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135号)要求,现将报送2017年度我区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转发给你们。 申报范围: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87896069 申报时间:2017年9月26日 申报地点: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枣园路17号)二楼七号窗口 2017年9月19日 关于报送2017年度青岛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青档函字〔2017〕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青岛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历与任职要求 (一)获得博士学位; (二)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3年; (四)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4年以上; (五)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